“雙碳”目標的內涵及實現基礎:
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簡稱“雙碳”目標)是黨中央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也是有世界意義的應對氣候變化的莊嚴承諾。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需要對現行社會經濟體系進行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系統性變革。不僅在中央層面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各地方各部門更要以抓鐵有痕的勁頭,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雙碳”目標的提出將把我國的綠色發展之路提升到新的高度,成為我國未來數十年內社會經濟發展的主基調之一。
“雙碳”目標是我國按照《巴黎協定》規定更新的國家自主貢獻強化目標以及面向21世紀中葉的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表現為二氧化碳排放(廣義的碳排放包括所有溫室氣體)水平由快到慢不斷攀升、在年增長率為零的拐點處波動后持續下降,直到人為排放源和吸收匯相抵。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的過程就是經濟增長與二氧化碳排放從相對脫鉤走向絕對脫鉤的過程。
可以說,我國“雙碳”目標實現的基本思路是清晰的。我國力爭于2030年前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在“十四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降低13.5%、18%。促進能源電力系統低碳化、電氣化、智能化,(無法電氣化的領域)低碳燃料轉化以及應用負排放技術是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基本路徑。
近年來,我國正在尋求更具可持續性、包容性和韌性的經濟增長方式,已經具備了實現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的客觀條件。作為2020年唯一實現經濟正增長的主要經濟體,我國擔負引領世界經濟“綠色復蘇”的大國重任。2020年我國經濟總量約占世界總量的17.39%,二氧化碳排放約占世界總排放的29%。2020年,我國經濟總量已邁上百萬億元的大臺階,強大的國家綜合實力為實現“雙碳”目標奠定堅實經濟基礎。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從“十一五”開始,我國根據自身國情國力,把節能降碳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之中,成為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的一項常規性工作。通過積極推動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優化、重點行業能效提升,節能減排取得顯著成效,為實現“雙碳”目標奠定了經驗基礎。截至2019年底,我國碳強度較2005年降低約48.1%,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15.3%,基本扭轉了碳排放快速增長的局面,提前完成中國政府在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上作出的自主減排承諾。
隨著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不斷推進,“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以頂層設計結合試點示范的工作模式,我國從2010年開始,先后啟動各類低碳試點工作,推動落實中國政府所承諾的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通過以點帶面的政策示范效應,充分調動了各方面低碳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雙碳”目標的實現注入強大動力。獨具中國特色的政策設計邏輯,以及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政治執行力,充分彰顯了我國制度優勢,尤其是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只要我國繼續秉持新發展理念,凝聚全社會智慧和力量共同行動,打贏這場硬仗并不是天方夜譚。
“雙碳”目標推進過程中,以新能源為重點的可再生能源推廣的核心問題在于成本和應用便利程度。我國具備強大的裝備制造能力與國內超大規模市場,掌握核心技術和關鍵產業鏈優勢,為清潔能源技術的成本降低和推廣應用帶來無可比擬的優勢。2020年我國新增風電裝機容量57.8GW,占全球新增裝機容量的60%,新增太陽能光伏裝機容量為48.2GW,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規模穩居世界第一。除此之外,我國在人工智能、能源互聯網、清潔能源技術為代表的新一輪工業革命中,很多領域處于領先地位,為實現“雙碳”目標奠定了技術基礎。
實現“雙碳”目標面臨的挑戰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變革,黨中央對這場大考有著清醒的認識。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實現“雙碳”目標時間更緊、幅度更大、困難更多、任務異常艱巨,既要有勇氣直面調整,又要有智慧克服困難,智勇雙全才能行穩致遠。
打造發展新范式任重道遠。我國整體處于工業化中后期階段,傳統“三高一低”(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產業仍占較高比例。相當規模的制造業在國際產業鏈中還處于中低端,存在生產管理粗放、高碳燃料用量大、產品能耗物耗高、產品附加值低等問題。新形勢下我國產業結構轉型升級面臨自主創新不足、關鍵技術“卡脖子”、能源資源利用效率低、各類生產要素成本上升等挑戰,亟待轉變建立在化石能源基礎上的工業體系以及依賴資源、勞動力等要素驅動的傳統增長模式。一方面,傳統產業發展存在鎖定效應和路徑依賴;另一方面,新興市場有待進一步激發。如今,我國開啟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在新發展階段不僅要防范潛在增長率快速下降,還要避免需求制約導致實際增長率大幅低于潛在增長率。新動能培育在順應工業體系調整、穩經濟保就業的宏觀環境中面臨一系列客觀壓力,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任務艱巨,短期內實現碳排放與經濟增長脫鉤壓力巨大。供給側與需求側都要不斷改革,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煤炭煤電轉型關乎民生大局。碳達峰碳中和的深層次問題是能源問題,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是實現“雙碳”目標的主導方向。但長久以來,我國能源資源稟賦被概括為“一煤獨大”,呈“富煤貧油少氣”的特征,嚴重制約減排進程。經國家統計局核算,2020年我國全年能源消費總量49.8億噸標準煤,占能源消費總量的56.8%,相比2019年增長2.2%。我國煤炭消費量能源生產總量與煤炭消費量都居世界首位,石油和天然氣對外依存度分別達到73%和43%,能源保障壓力大。集能源生產者和消費者于一體的電力行業特別是火電行業,在供給和需求兩端受到壓力。2019年底,我國煤電裝機容量高達10.4億千瓦,占全球煤電裝機的50%,煤電占據了我國約54%的煤炭使用量。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再三呼吁:取消全球所有計劃中的煤炭項目,所有國家都需在2040年前淘汰煤炭;停止對于煤炭發電廠的國際資助,將投資轉向可持續能源項目;啟動全球努力,一家一家煤電廠地過渡,并最終實現公平轉型。面對碳減排要求,我國大量的化石能源基礎設施將帶來高額的退出成本。作為傳統勞動密集型產業,煤電退出涉及到數百萬人,若延伸至上游煤炭行業則波及的人數會更加龐大。員工安置、社會保障問題事關社會穩定的民生大局。
可再生能源消納及存儲障礙待解。“雙碳”目標時間線輪廓清晰,構建清潔低碳高效安全的能源生產和消費體系是必然趨勢。2019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僅為15.3%,超過2/3的新增能源需求仍主要由化石能源滿足。非化石能源規?;?、產業化的普遍應用不僅面臨諸如調峰、遠距離輸送、儲能等技術問題,還面臨電網體制機制問題。種種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抬高可再生能源電力成本,進而影響消納,制約了可再生能源長遠健康發展。從自身技術特性來看,風電、光伏、光熱、地熱、潮汐能受限于晝夜和氣象條件等不可控的自然條件,不確定性大;生物質供應源頭分散,原料收集困難;核電則存在核燃料資源限制和核安全問題。近中期內我國能源系統的轉型依然要發揮煤電的兜底作用,保證電力供應的經濟性、安全性、連續性??稍偕茉窗l電具有波動性、隨機性和間歇性的特點,電源與負荷集中距離較遠。同時,我國尚未建立全國性的電力市場,電力長期以省域平衡為主,跨省跨區配置能力不足,嚴重制約了可再生能源大范圍優化配置。從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轉變,需要在技術裝備、系統結構、體制機制、投融資等方面進行全面變革。
深度脫碳技術成本高且不成熟。從能源系統的角度看,實現碳中和,要求能源系統從工業革命以來建立的以化石能源為主體的能源體系轉變為以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能源體系,實現能源體系的凈零排放甚至負排放(生物質能源+碳捕獲與封存利用)。從科技創新的角度看,低碳、零碳、負碳技術的發展尚不成熟,各類技術系統集成難,環節構成復雜,技術種類多,成本昂貴,亟需系統性的技術創新。低碳技術體系涉及可再生能源、負排放技術等領域,不同低碳技術的技術特性、應用領域、邊際減排成本和減排潛力差異很大。我國脫碳成本曲線顯示,可再生能源電力可為我國最初約50%的人類活動溫室氣體排放低成本脫碳,年度減排成本估算值約為2200億美元??稍偕茉措娏Φ陌l展對諸多行業(包括發電和其他需要電氣化的行業)減排提供支撐,而且在中長期內對于制備“綠色”氫能十分關鍵。在達到75%脫碳后,曲線將進入“高成本脫碳”區間,實現90%脫碳的年成本可能高達約1.8萬億美元。如果僅延續當前政策、投資和碳減排目標等,現有低碳、零碳和負排放技術難以支撐我國到2060年實現碳中和。被寄予期望的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成本十分高昂,動輒數億甚至數十億的投資和運行成本以及收益不足,卡住了CCUS項目的順利建設。